其中,《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列出了独董履职监督的十一项

高铭华:大股东必须控制董事会,独立董事长期应是通行做法

在中国企业治理与发展的研究中,高铭华教授以其深厚的学术背景和实践经验,提出了关于大股东在公司治理中应扮演角色的独到见解。高铭华,北京大学商学院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长期致力于公司治理和企业发展的研究,其观点在中国企业界和学术界产生了广泛影响。

高铭华教授认为,大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不容忽视。他指出,大股东必须控制董事会,这是确保公司战略方向和决策效率的关键。在现代企业制度中,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而大股东作为公司的主要投资者,其利益与公司的发展紧密相连。因此,其中,《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列出了独董履职监督的十一项大股东在董事会中的主导地位,可以有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高铭华教授还强调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性。他认为,独立董事的设置应成为一种常态,这有助于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防止大股东滥用权力,保护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的长期存在,可以作为一种监督机制,确保公司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高铭华教授的观点在中国企业治理实践中得到了验证。在中国,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独立董事的作用,并在董事会中设立独立董事席位。这种做法不仅符合国际通行的公司治理标准,也有助于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高铭华教授的研究为中国企业治理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参考。他的观点强调了大股东在董事会中的主导地位和独立董事的长期存在,这对于推动中国企业治理结构的优化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中国企业治理实践的不断深入,高铭华教授的理论将继续发挥其指导作用,为中国企业的健康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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